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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经济律师事务所电话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4-06-27 02:00:36
电话是否属于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财产是指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电话作为一种通讯工具,具有明显的经济价值,因此属于动产的范畴,属于财产。
律师意见对于花都区经济律师事务所的来电咨询,可以明确告知,电话作为财产,其所有权属于事务所,事务所享有对电话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若他人擅自使用或处置事务所的电话,事务所可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主张自己的权利。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上一篇:花都区口碑好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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