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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债务律师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4-09-21 08:00:52

债务清偿原则

根据《民法典》,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因此,番禺债务律师建议,债权人可通过催收、诉讼等方式向欠款人主张债权。

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一般债务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丧失起诉权,法院不会受理此类案件。因此,番禺债务律师提醒,债权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以避免权利丧失。

保障债权

为保障债权,债权人可通过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担保物价款优先受偿。番禺债务律师建议,债权人与欠款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担保措施,预防欠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有效保障债权。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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