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抵押权是否可以设立在未来的财产上?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3-09-08 04:01:25
根据中国法律,一般抵押权作为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然而,对于未来的财产是否可以设立一般抵押权存在一定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法律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确权抵押权应当以确定的债务和确定的担保财产为限。这一规定明确了抵押权设立的前提必须是确定的债务和确定的担保财产。
明确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等需要以借款为基础的合同可以成为设立抵押权的明确的债务。只有当债务明确并能够确定,才能设立抵押权。
对于未来的财产,由于其具有不确定性,往往难以以明确的债务为基础从而设立抵押权。因此,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设立一般抵押权必须基于确定的债务。
确定的担保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确定的担保财产应当是明确可以收受的、有价证券或者可以接受变价计量的其他动产。这意味着设立抵押权所涉及的财产必须是可以明确评估价值并可以确定担保的动产。
未来的财产往往是不具有明确评估价值的,而且其是否会存在、数量和价值也无法确定。因此,未来财产不满足确定的担保财产的要求。
其他法律限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权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担保人对担保物享有用益与占有,并可以出租或者借给第三人使用,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未来的财产并不存在,因此担保人无法享有对其的用益与占有权,也就无法进行出租或借与第三方使用的行为。因此,未来财产也不符合担保财产的使用要求。
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一般抵押权不能设立在未来的财产上。设立抵押权必须基于确定的债务和明确可以担保的财产,并且担保人需要对担保物享有用益与占有权。未来的财产由于不确定性和无法满足担保物要求,不能成为设立抵押权的对象。
然而,法律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对于未来财产的设立抵押权的问题也可能会随着社会的变革发生改变。因此,我们需要密切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和裁判实践的发展,以了解任何可能的更新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