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违反肖像权的紧急情况下的例外规定?
作者:147小编时间:2023-09-21 02:01:11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声音权等。在中国,肖像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构成侵权。
原则上肖像权不受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百七十七条,未经本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他人的肖像。
紧急情况下的例外规定
然而,在某些紧急情况下,肖像权可能存在例外规定的情况。
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紧急情况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不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被使用人有权要求停止使用,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紧急情况的定义
紧急情况是指发生突发或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状况,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等。在这些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可能是为了传递重要信息、保护公众利益,但仅限于紧急需要。
公共利益的定义
公共利益是指符合社会全体成员利益的需求,如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科学研究等。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可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但仅限于确保公众利益的重要需要。
权利保障和救灾工作
在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机构、媒体等可能需要使用受灾区域的个人肖像来进行善后救援、发布寻人启事等工作。这些行为基于确保公众安全和促进紧急救助的目的,属于紧急情况下的例外规定。
保护公众安全和利益
在恐怖袭击等紧急情况下,机构可能需要使用嫌疑人的肖像来进行追踪和侦查工作,以确保公众安全和利益。虽然这侵犯了涉案个人的肖像权,但出于紧急需要,法律对此进行了例外规定。
权益保护的限制
即使在紧急情况下存在例外规定,法律仍对使用他人肖像做出限制。被使用肖像的个人有权要求停止使用,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此外,滥用例外规定也可能导致侵权行为,需要审慎使用。
结论
在中国法律中,虽然原则上肖像权不受侵犯,但在紧急情况下存在例外规定。紧急情况包括突发和公共利益需要,并受到法律的约束。在这些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需要确保紧急需要和公众利益,受到权益保护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