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工伤赔偿律师周孚泉:超龄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获一次性伤残补助48120余元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04 08:37:38
引言:超龄劳动者遭遇工伤,能否获得赔偿?广州番禺区法院最新判决给出明确答案!
案情回顾
叶某英(1968年生)于2022年2月入职广州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勤杂工,月均工资3535.6元。
2022年7月28日9时30分,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途经番禺区某村某路农业银行门口时被小车撞伤,交警
认定对方全责。经广东祈福医院诊断,伤情包括左侧锁骨骨折、肋骨骨折等。
关键时间线:
2022年10月20日:番禺区人社局认定工伤
2022年12月9日: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医疗期2022.7.28-9.27
2022年12月19日:叶某英签署离职结算后提起仲裁,因“非劳动人事争议”被驳回。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1️⃣ 争议焦点:超龄员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 原告主张:
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7071.2元
索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8120元(按省平均工资10025元×60%×8个月)
索要2022年9-11月医疗期工资3680元
⚠️ 被告抗辩:
“原告超60岁属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已购特殊人群工伤保险,不应再赔”
“离职结算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结清”
2️⃣ 法院认定(番禺区人民法院):
焦点1:超龄员工权益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退休人员工伤可参照工伤保险待遇索赔,双方劳务协议有效。
焦点2:赔偿金额计算
✅ 停工留薪工资:按实际月均工资3535.6元×2个月=7071.2元
✅ 伤残补助金:按九级伤残标准(8个月工资),以省平均工资10025元×60%为基数=48120元
❌ 额外医疗期工资:无法律依据
焦点3:离职协议效力
协议中“权利义务结清”条款不能免除法定工伤赔偿义务。
3️⃣ 判决结果:
① 支持停工留薪工资7071.2元
② 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8120元
③ 驳回其他诉请
法律分析
1️⃣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超龄劳动者工伤可参照工伤保险待遇索赔,突破劳动关系限制。
2️⃣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法院以实际月均工资3535.6元为准。
3️⃣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2-33条:
九级伤残补助金=8个月工资,基数取省平均工资10025元的60%(即6020元/月),总额48120元。
⚠️ 关键细节:被告已购"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4929.6元),但企业仍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广州番禺区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 超龄劳动者需注意:
1️⃣ 立刻锁定证据:叶某英做得对:事故后及时报警、保留《交通事故认定书》、15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建议:保存好用工协议、考勤打卡记录、工资条。
2️⃣ 警惕“结清协议”陷阱:叶某英虽签离职协议,但法院认定“法定赔偿不可豁免”。
对策:签署前注明“本协议不包含法定工伤待遇”,或咨询律师。
⚠️ 企业合规要点:
1️⃣ 超龄员工必须参保:被告购买“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值得肯定,但漏算伤残就业补助金导致败诉。
正确做法:参保时同步预留就业补助金预算。
2️⃣ 工资计算需合规:被告误按劳务协议2300元计算工资,法院以实际流水3535.6元为准。
应对:每月发薪备注“工资”,避免混同补贴等其他项目。
3️⃣ 和解策略优化:若被告在离职协议中明确“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8120元”,可避免诉讼。
维权路径:
超龄员工工伤索赔流程:
交通事故报警 → 工伤认定(人社局) → 劳动能力鉴定 → 直接起诉(劳动仲裁常不受理)→ 主张参照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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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孚泉律师: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懂劳动者,懂企业,
湖南耒阳人,专注劳动工伤、刑事辩护、经济纠纷、法律顾问;广州执业,全国可办案,欢迎关注、点赞;咨询周律师微信电话:187020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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