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劳动律师:劳动纠纷!广州花都一公司被指克扣工资,法院咋判?
作者:广州周孚泉律师时间:2026-03-11 08:23:47
引言: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员工范某佑称某科技公司克扣其工资1.5万余元,双方对簿公堂。法院最终判决如何?案件背后有哪些法律启示?本文为您解析。
案情回顾
范某佑于2023年4月入职广州市千里某科技公司,任电商科长。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为底薪8000元+绩效2000元,转正后调整为底薪8000元+销售额0.4%提成+利润1.5%年度奖金。 2023年8月,双方协商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公司支付补偿金5392.23元,并约定“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但范某佑认为,公司未按约定支付2023年6月至8月工资差额15,699元,遂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
公司抗辩: 6月工资已足额发放11,688.98元,且协议明确“无争议”; 7-8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已支付18,211.71元,高于约定标准; 范某佑因工作失误导致销售损失,已签名确认不核算相关提成。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争议焦点:公司是否克扣工资? 法院认定: 1.关于年度奖金:公司制度规定“12月31日前离职不发放年度奖金”,范某佑8月离职,不符合领取条件; 2.关于工资差额:双方协议已明确“无争议”,且公司提交的工资明细、考勤记录等证明已足额支付; 3.关于销售提成:范某佑签名确认因失误不核算部分销售额,公司扣除合法。 判决结果: 驳回范某佑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承担。
律师提醒:
一、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劳动者主张权利需自行举证。本案中,范某佑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工资计算标准,而公司提交的薪酬制度、协议、工资流水等证据链完整,法院据此认定公司无过错。
二、广州花都劳动法律师周孚泉提醒:
给劳动者的建议:
签订协议需谨慎:离职协议中“无争议”条款可能阻断后续维权,签字前务必核对工资、提成等金额;
保留书面证据:工资标准、提成规则等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异议时通过邮件、聊天记录留存证据;
核查工资构成:绩效、提成等浮动部分易引发纠纷,每月应要求公司提供明细并签字确认。
给用人单位的启示:
制度需明确:薪酬制度应细化提成计算方式、发放条件,避免口头约定;
离职手续规范:协商离职时,应逐项列明工资、补偿金等金额,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证据留存:工资发放记录、考勤数据等应长期保存,应对潜在争议。
本案企业做法可圈可点,值得肯定:公司通过完整证据链(协议、薪酬制度、工资流水)成功抗辩,值得借鉴;但员工未提前固定工资标准,导致举证不足,需引以为戒。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