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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劳动仲裁律师:广州天河某企业违法解除,判赔5.8万余元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11 09:03:16


 引言:广州天河某科技企业因单方辞退员工被诉,法院最终认定解除程序违法,判赔经济赔偿金5.8万余元。

案情回顾

      童某于2018年8月入职关联公司,2021年1月劳动关系转入德某司(注册于天河区)。2022年1月30日,其主管杨某在微信群发出辞退通知,理由为“工作态度不诚信、不配合”。

     童某遂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59444元等11项诉求。仲裁部分支持后,双方诉至天河区法院。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 焦点1:解除是否违法?

  • 原告主张:公司2022年1月30日微信群单方辞退,未协商、未书面警告,违反解除程序。

  • 被告辩称:2月11日才正式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童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配合工作、扰乱管理秩序)。

  • 法院认定:

    ✅ 公司未按“逐级对应原则”处理(未训诫/警告直接辞退);
    ✅ 微信辞退后强行踢群属既定事实;
    ⚠️ 公司举证不足: 记录并不足以证明原告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的制度和规则且属于应当立即解除或只有解除劳动合同一种处理措施的情形
    → 结论:违法解除!


???? 焦点2:赔偿金如何计算?

  • 原告主张月薪8492元 ×3.5年×2倍=59444元
  • 被告主张月薪8324元
  • 法院采纳:

    被告核算的月均工资8324元,赔偿金=8324元×3.5年×2倍=58268元

???? 其他诉请:

  • 支持:工资差额1748.75元、休息日加班费12413.79元、中秋加班费1379.31元
  • 驳回:年休假工资(时效过期/工龄不足)、年终奖(无约定)、双倍工资(电子合同有效)。

法律分析

判决依据:

  1. 违法解除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
  2. 赔偿金计算标准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计算)×第87条(2倍赔偿)。
  3. 加班费举证责任

     →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48条,
  4. 电子合同效力

     → 根据人社部《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第2条,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劳动仲裁律师,广州天河区劳动争议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1️⃣ 解除程序合规性(企业必看)
⚠️ 错误操作:德某司未书面警告直接辞退,未遵循逐级对应原则处理
✅ 正确做法

  • 建立书面警告制度:累计3次书面警告方可启动解除程序;
  • 解除前需书面告知工会,缺此步骤均属违法。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

2️⃣ 加班费举证策略(劳动者必存)
???? 本案胜诉关键:童某提供钉钉工资条录屏(明确标注“周末/节假日加班天数”),公司无法反证。
✅ 维权步骤

  • 每月保存工资条原件(含加班时长、基数);
  • 加班需申请审批,或邮件/OA系统二次确认(例:“领导,今日加班3小时处理XX,请确认”)。

3️⃣ 电子合同签订陷阱
✅ 德某司做得对

  • 续签电子合同时,尽可能要求劳动者手写签名,法院直接认定有效
    ⚠️ 劳动者注意
  • 签约时需核对岗位、薪资、期限三要素,缺一可主张双倍工资。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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