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工伤律师周孚泉:装修工梯子断裂,致十级伤残,雇主70%责任,判赔10.9万余元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04 10:13:27
引言:在广州海珠区的布匹市场,一名装修工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因梯子突然断裂从近3米高处坠落,导致左股骨颈骨折并构成十级伤残。
案情回顾
1️⃣事发经过:2020年12月14日,装修工何某胜在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布P市场某街的一处工地进行水电安装作业。当他站在一架梯子上,准备更换约3米高天花板上的排气扇时,梯子突然断裂,导致其从高处坠落受伤。
2️⃣ 治疗与鉴定:事故发生后,何某胜被紧急送往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住院治疗28天。后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3️⃣ 劳务关系:何某胜受王某雇佣,日薪为400元,具体工作由王某安排和管理。事故发生后,王某(经洪某公司)向何某胜支付了60000元。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责任应如何划分。
各方主要抗辩观点:
原告何某胜:
主张其受雇于王某,而涉案工程由洪某公司承揽,故王某作为雇主、洪某公司作为受益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王某:
辩称自己亦是洪某公司的员工,涉案工程属于洪某公司,责任应由洪某公司承担。 被告洪某公司:
辩称其仅是“介绍人”,工程由王某承揽,与公司无关,拒绝承担责任。
法院认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雇主责任:王某雇佣何某胜,双方形成劳务关系。王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未提供防掉落设施,也没阻止原告不规范操作,对何某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选任过错:洪某公司将水电装修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王某承揽,存在选任过失。
自身过错:何某胜作为专业水电工,明知高空作业风险,却在未系安全带且未采取其他防掉落措施的情况下作业,自身存在过错。
责任划分:
✅ 法院综合各方行为与过错程度,判定责任比例如下:
何某胜自身承担30%责任。
雇主王某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
洪某公司因其选任过错,对王某的赔偿义务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 判决结果:
法院核定的损失总额为242,213.9元。
--> 王某承担70%即169,549.73元。
--> 洪某公司在50,864.92元(计算方式:169,549.73元 × 30%)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 扣除已支付的60,000元,王某最终还需向何某胜支付109,549.73元。
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 本案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条款: 1️⃣ 雇主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定作人选任过错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3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 |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律师,广州海珠区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 给劳动者(提供劳务方)的提醒:
⚠️ 给雇主(接受劳务方)的提醒:
⚠️ 给项目发包方的提醒:
若遇类似工伤赔偿或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欢迎扫码咨询广州海珠区劳动工伤律师,制定策略!周孚泉律师: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懂劳动者,懂企业,湖南耒阳人,专注劳动工伤、刑事辩护、经济纠纷、法律顾问;广州执业,全国可办案,欢迎关注、点赞;咨询周律师微信电话:15915959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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