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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工伤律师周孚泉:工人从3米高处的工地坠落,包工头承担21万余元赔偿!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04 10:10:59


引言:一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一名工人在装修施工时从3米多高屋顶坠落,导致两处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包工头承担主要责任,赔偿21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10日,廖某刚在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火村某片的临时安置房工地作业时,从约3米高屋顶摔落受伤。事故发生后,他被送至广州和平骨科医院及佛山市中医院多次治疗,累计住院45天,医疗费达159,393.8元。2022年1月,司法鉴定认定其构成两处十级伤残,误工期240日、护理期90日。廖某刚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399,108.83元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1️⃣ 双方主要抗辩
原告廖某刚主张:被告未提供安全环境,应全额赔偿。
被告飞某公司辩称:廖某刚由第三人刘某金雇佣,应由刘某金担责。
被告宏某公司称:发包给有资质企业,选任无过错。
第三人刘某金庭审时承认雇佣关系,但后续调解中拒绝担责。

2️⃣ 法院认定及判决
✅ 过错比例:廖某刚作为成年人未充分注意安全,自担10% 责任;刘某金未提供安全培训及防护设备,承担90% 责任。
✅ 损失核定:总损失361,280.81元(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刘某金需支付325,152.7元。飞某公司因分包给无资质个人,在108,000元范围内担责(已支付)。最终刘某金还需支付217,152.7元
✅ 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案号:(2022)粤0112民初21739号)。

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

本案核心法律依据为判决书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 个人之间劳务关系的责任划分: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受损,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律师,广州黄埔区工伤赔偿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1️⃣ 给劳动者的启示
✅ 证据保留:本案原告成功索赔关键在于持有了医疗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判决书载明日薪200元)、鉴定报告等。
⚠️ 安全自律:即使雇主未提供防护设备,劳动者也需主动规避风险(如高处作业系安全带),否则可能自担部分损失。

2️⃣ 给包工头/雇主的警示
✅ 合规分包:飞某公司因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刘某金被追责。小型工程也需审核分包方资质,签订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 安全保障:刘某金仅口头提示安全,未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导致承担高额赔偿。建议定期培训、配备防护设备并留存记录。

3️⃣ 给发包方的注意点
宏某公司因发包给有资质的飞某公司而免责。企业发包工程时,务必保存承包方资质文件,避免选任过失。


若遇类似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欢迎扫码咨询广州黄埔区劳动工伤律师,制定策略!周孚泉律师: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懂劳动者,懂企业,湖南耒阳人,专注劳动工伤、刑事辩护、经济纠纷、法律顾问;广州执业,全国可办案,欢迎关注、点赞;咨询周律师微信电话:159159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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