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工伤律师:广州某劳动者非因工死亡,家属获赔154380余元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11 09:17:56
引言:一纸判决为白云区某劳动者的非因工死亡纠纷画上句号。当公司悄然注销,家属维权遇阻,法院如何认定赔偿时效与责任归属?
案情回顾
1️⃣ 劳动关系:杨某(2021年6月27日死亡)于2021年4月30日入职广州某鼎文化传媒公司,担任直播助理,同年6月17日在工作场所晕倒昏迷,6月27日抢救无效死亡。
2️⃣ 公司注销:该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注销,唯一股东兼清算组成员为李某。
3️⃣ 索赔依据:死者母亲谭某枚(1953年生)、儿子杨某峰(2007年生)主张非因工死亡待遇,按广州市2020年7月-2021年6月职工月均工资10292元计算赔偿。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 焦点1:仲裁时效是否届满?
被告主张:
劳动者2021年6月27日死亡,家属2023年4月12日申请仲裁,已超1年时效。
法院认定:
✅ 家属通过行政诉讼(2022年11月4日终审)主张权利,仲裁申请未超时效。
�� 焦点2:注销公司责任承担?
被告抗辩:
公司2022年5月18日注销,主体资格消灭。
法院判决:
⚠️ 李某作为唯一股东及清算组成员,未清偿员工债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 焦点3:赔偿标准如何适用?
原告诉请:
180360元(丧葬费36072元+救济金72144元+抚恤金72144元)
被告辩称:
86032.5元(按2020年标准及新规计算)
法院判决((2023)粤0111民初24756号):
✅ 适用《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核算:
丧葬补助费 30876元(10292元×3个月)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 61752元(10292元×6个月)
一次性抚恤金 61752元(10292元×6个月)
总计154380元
图片
法律分析
✅判决依据: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判决书原文引用):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发给:
丧葬补助费:3个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计)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判决书原文):
杨某2021年死亡,新规(2023年7月生效)不适用。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律师,广州白云区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 对原告的肯定与改进建议
✅ 做得对:
通过行政诉讼(2022年)中断仲裁时效,确保2023年4月申请有效
完整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 可优化:
诉求金额计算错误:误用2021年工资标准(12024元),正确应为10292元
�� 对被告的警示
✅ 做得对:
精准指出时效与法律适用争议点,赔偿标准应适用2020年工资标准,减少损失
⚠️ 重大失误:
清算时未公示债务:直接导致个人承担154380元赔偿
�� 实操指南
时效挽救:
通过书面催告、行政程序等行为中断时效,本案行政诉讼终审日(2022年11月4日)重新起算仲裁时效
股东追责证据链:
1️⃣ 工商内档(证明唯一股东身份)
2️⃣ 清算报告(证明未处理债务)
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 = 死亡时上年度本地社平工资 × 3
救济金/抚恤金 = 社平工资 × 6
(本案采用2020年度标准10292元,非起诉时标准)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