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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工伤赔偿律师:原告郑某撤回起诉

作者:时间:2026-07-24 22:05:43

引言

本案为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及工伤赔偿纠纷,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了对全部被告的起诉。

案情回顾

原告郑某刚与被告马某、广东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产生纠纷,郑某刚于2023年1月13日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郑某刚于2024年4月3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马某、广东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王某的全部起诉。法院经审查后认为,郑某刚的撤诉行为属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双方主要抗辩观点:

因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本案未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判决书中未载明双方具体的抗辩观点及争议事实。

法院认定:

法院认为,原告郑某刚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马某、广东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某起诉的申请,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法院判决((2023)粤0114民初1264号):

准许原告郑某刚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郑某刚负担。

法律分析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律师提醒

结合本案,广州周孚泉律师花都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及工伤赔偿纠纷团队,提供以下实操建议:

✅对于劳动者:

①撤诉前充分评估维权成本与收益:本案原告预交的25元受理费在撤诉后由原告自行负担。若案件尚在初期,撤诉对经济影响较小;但若已支付鉴定费、律师费等大额成本,需权衡是否继续诉讼。

②明确撤诉的真实原因:是否因证据不足、已达成庭外和解、或被告主体不适格。若是庭外和解,务必签署书面和解协议并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避免撤诉后对方反悔。

③注意撤诉后的再诉风险: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在短期内重复起诉可能不被受理。如因证据问题撤诉,应先行补齐关键证据再作决定。

✅对于用人单位或接受劳务方:

①确认撤诉是否附带条件:若原告是因双方私下和解而撤诉,应要求对方出具明确的债务结清证明或权利放弃声明,彻底了结纠纷,防止对方撤诉后另案起诉。

②关注案件受理费负担裁定:本案受理费25元虽由原告承担,但在部分撤诉案件中,若前期已进行鉴定等程序,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分担问题,应及时向法院确认费用结清。

③妥善应对高频诉讼风险:提供劳务受害纠纷多发,应通过规范用工合同、购买雇主责任险或意外险、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等方式,从源头减少事故发生率,降低被诉风险。

周孚泉律师

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全国可办案,擅长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建工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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