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工伤律师:陈某因工伤九级,并被调岗逼离,番禺某公司判赔共13万余元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11 10:07:31
引言:番禺区陈某某(工伤九级)因拒绝公司单方调岗至增城,通过钉钉打卡记录+微信证据链成功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调岗行为,最终获法院支持赔偿137,383.4元.
案情回顾
???? 工伤事实:
陈某某2018年5月21日入职番禺某材料公司,2021年4月30日在车间检修电控柜时被叉车撞伤,经番禺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玖级伤残。
???? 欠薪与调岗争议:
公司自2022年11月起拖欠工资,2023年2月23日向陈某某发出倒签日期的《调岗通知》(落款2023年1月7日),要求其调往增城工厂(非注册地且停产); 同日发出《违纪警告》,称其自1月9日起“旷工”; 陈某某2023年2月27日通过微信+邮政特快专递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 工资标准:
固定月薪7800元/月(2022年3月24日微信记录确认)。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公司拖欠工资成立,支付经济补偿金39,000元(7800元/月×5个月)
✅ 焦点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公司主张:陈某某最后工作至2023年1月7日
员工证据:钉钉打卡记录显示2023年1月9日及2月多日有打卡记录
法院认定:采信打卡记录,确认工作至2023年2月27日
✅ 焦点2️⃣:调岗合法性
公司主张:因“增城新工厂投产需求”调岗合理
员工抗辩:工作地点从番禺变更为增城未协商一致
法院认定:公司未举证调岗必要性,且增城工厂非注册地、处于停产,调岗无效
✅ 焦点3️⃣:经济补偿金依据
员工依据: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拖欠工资)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公司拖欠工资成立,支付经济补偿金39,000元(7800元/月×5个月)
✅ 判决结果(粤0113民初20540号)
工资30,921元(2022.11.1-2023.2.27) 经济补偿金39,000元 加班费3,736元(57小时×20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726.4元
共计137,383.4元
法律分析
✅工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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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广州番禺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 证据链构建关键点 ???? 应对违法调岗三步法 ???? 工伤员工专属维权要点 |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