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工伤律师:司机工伤九级获赔近12万!企业抗辩挂靠社保,拒认劳动关系败诉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11 10:15:09
引言:在广州增城区,一名货车司机因工受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企业却以"挂靠社保"为由否认劳动关系,拒绝赔偿。最终,判赔近12万。
案情回顾 广某公司(餐饮企业,位于增城区增江街某村)雇佣熊某驾驶货车运输活禽,车辆、油费、过路费均由公司承担。公司通过微信群安排工作,按次结算报酬(200-600元/次),并为熊某缴纳社保(个人部分也由公司支付)。 2022年9月20日,熊某在高速追尾受伤,交警认定其全责。2023年3月,增城区人社局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4个月(2022.9.20-2023.1.20)。公司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未支持其主张。 熊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1372.1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5315元、伤残就业补助金60931.2元、护理费1500元。仲裁支持后,公司起诉至法院,辩称双方是“劳务关系”,但败诉。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公司抗辩: 法院认定: 公司辩称工伤认定仍在行政诉讼中,不应赔偿。法院指出: 1️⃣ 支付拖欠工资 31372.14元; 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 1️⃣ 劳动关系认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2️⃣ 工伤待遇计算(《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停工留薪期工资 九级伤残补助金 护理费 3️⃣ 行政诉讼不影响执行(《行政诉讼法》第56条):工伤认定在撤销前仍有效。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律师,广州增城区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1️⃣ 保存工作证据: 2️⃣ 工伤处理流程: 1️⃣ 仅主张”社保挂靠”,不一定成立劳务关系,需结合相应证据认定: 2️⃣ 规范用工管理:???? 争议焦点1: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 熊某可“选择性接单”,不受考勤约束;
✅ 报酬按次结算,属于劳务合作;
✅ 社保系“挂靠”,费用由熊某承担。
⚠️ 车辆、费用均由公司提供,工作内容属公司业务组成部分;
⚠️ 微信群记录显示公司安排具体工作,熊某多次索要“工资”;
⚠️ 社保缴费记录佐证劳动关系,公司未证明熊某个人承担费用。
--> 结论:存在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2:工伤赔偿是否成立?
✅ 行政诉讼不影响工伤认定效力,公司未提交新证据推翻;
✅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按广州市2022年月平均工资12694元的60%×8个月计算。???? 判决结果
2️⃣ 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25315元;
3️⃣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0931.2元;
4️⃣ 支付护理费 1500元。
✅ 劳动者应做的:
⚠️ 企业应警惕的风险: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