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工伤律师:阿姨超龄,上班遇车祸工伤九级,签"结清条款"后成功追偿5.5万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11 10:17:13
引言:4岁的叶阿姨在番禺村路遭遇上班途中的车祸,被认定为九级工伤后,公司却以"超龄"和"已签离职结清协议"拒赔。番禺法院一纸判决打破企业侥幸心理——签了“结清协议”≠放弃工伤赔偿!
案情回顾 ???? 入职背景: ???? 事故经过: ???? 伤情认定: ???? 离职争议: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 公司抗辩理由: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决((2024)粤0113民初7925号): ???? 判决总额:7071.2元(停工工资) + 48120元(就业补助金) = 55191.2元 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 1️⃣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2️⃣ 根据第二十五条,作期间月均 3️⃣ 根据第三十二条,本案为10025元×60%)。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律师,广州番禺区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给劳动者的警示???? ❌ 错误: ????给企业的合规指引???? ❌ 赔钱雷区:
叶某英(1968年生)2022年2月16日入职广州某某物业公司,签订《离退休人员劳务协议》,月均工资3535.6元。
2022年7月28日9:30,叶某英骑电动自行车行至番禺区村路农业银行门口时被小车撞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
叶某英2022年12月19日签署《离职结算证明》载明"权利义务结清",但公司拒付工伤待遇,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诉至番禺法院。
1️⃣ 主张叶某英已达退休年龄,双方系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2️⃣ 强调已签署离职结清协议,注明"互不拖欠";
3️⃣ 认为停工留薪工资与交通事故误工费性质重复。
1️⃣ 超龄人员工伤待遇: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实际月均工资3535.6元支付2个月,合计7071.2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2021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25元的60%为基数计算8个月,即48120元;
4️⃣ 医疗期工资诉请:因劳务关系且医疗期届满,不予支持。
✅ 必做动作:
✅ 正确做法: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