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工伤律师:砌砖工从电梯井坠落致十级伤残,雇主与业主共赔10万余元!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11 10:21:21
引言:一名砌砖工在电梯井施工中坠落致十级伤残,法院判决雇主与业主共同赔偿10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3日,砌砖工陈某某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某街道的一处自建房工地施工时,因电梯井架的木夹板断裂,从高处坠落受伤。事故导致其右跟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陈某某住院38天,产生医疗费55893.48元(已由被告支付),并涉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本案中,陈某某受雇于包工头刘某某,而工程业主为徐某某,双方因赔偿问题对簿公堂。法院核定的总损失额为151127.57元。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 双方主要观点 ???? 法院认定与判决 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 本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明确个人间劳务关系的责任划分: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损,按过错比例担责。法院引用该条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核定各项损失如下: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的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律师,广州白云区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 针对雇员(如陈某某):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
判决结果:刘某某赔偿76260.79元,徐某某赔偿30525.51元,合计106786.30元。
1️⃣ 后续治疗费:18000元(基于出院医嘱);
2️⃣ 住院伙食补助费:3800元(38天×100元/天);
3️⃣ 营养费:500元(酌情支持);
4️⃣ 护理费:5700元(38天×150元/天);
5️⃣ 误工费:20651.57元(112天×67302元/年÷365天);
6️⃣ 残疾赔偿金:100514元(十级伤残,系数0.1);
7️⃣ 鉴定费:1956元;
8️⃣ 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损失总额151127.57元,责任比例划分清晰,凸显了广州法院在工伤赔偿纠纷中的量化标准。
✅ 针对雇主(如刘某某):
✅ 风险预防建议: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