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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工伤律师:显失公平!劳动者撤销调解协议,追回工伤赔偿7.8万余元

作者:​广州周孚泉律师时间:2026-03-11 08:37:25


引言:白云区某钢构工程部员工于某因工受伤后,与单位签订一份看似“了断纠纷”的工伤赔偿调解协议,仅获赔2万元,远低于法定赔偿标准。法院最终认定协议显失公平,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9.8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白云区江高镇某钢构工程部(下称“联某工程部”)将拆卸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孙某。于某受雇施工时,被钢材砸伤导致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损失。 事后,联某工程部与于某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支付2万元“了断”纠纷。

      然而,于某后续申请工伤认定并仲裁,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共计192,617.32元。双方对调解协议效力、工资标准等争议激烈,最终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  双方观点 :  

⚠️ 焦点1:调解协议能否免除工伤赔偿责任?

▫️ 被告主张:协议已约定“一次性了结”,且已支付2万元,不应再赔偿。

▫️ 原告抗辩:协议签订时未进行工伤认定,赔偿金额显失公平,后续治疗费未覆盖。

✅ 法院认定:???? 协议签订时未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对自身权利认知不足;???? 2万元远低于法定赔偿标准,显失公平;???? 排除诉讼权利的条款无效。


⚠️ 焦点2:工资标准与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 原告主张:日薪350元,月均工资10500元。

▫️ 被告抗辩:实际日薪300元,月均工资6525元。

✅ 法院认定:根据5天工资1500元,折算日薪300元,月均工资按6525元计算。

判决结果:联某工程部支付???? 停工留薪差额19150元、伤残补助金45675元、医疗补助金6525元、就业补助金26100元,另支付住院伙食费350元、鉴定费390元、医疗费642.96元。

⚠️ 合计总赔偿金额98,832.96元,扣除已支付的2万元,联某工程部需补足78,832.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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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 核心法条:

1⃣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承包方无用工资质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损方可请求撤销。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

✅ 裁判逻辑:

▫ 调解协议签订时,劳动者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法定权益缺乏认知;

▫ 协议金额(2万)与法定赔偿(9.8万)差距较大,显失公平;

▫ 原告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视为实质行使撤销协议以及否定调解协议效力。

律师提醒

????周孚泉律师团队认为:本案中,劳动者于某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是胜诉关键;用人单位虽支付2万元治疗费,但未依法投保工伤保险,最终承担高额赔偿。
⚠️ 给劳动者的建议:
1⃣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避免丧失索赔资格;

2⃣ 慎签“私了协议”:未做伤残鉴定前,不接受一次性买断条款;

3⃣ 保留医疗证据:门诊记录、工资流水、证人证言需原件保存。

⚠️ 给用人单位的警示:

1⃣ 避免违法发包:承包方无资质时,发包方需连带承担工伤责任;

2⃣ 合规处理赔偿:调解协议应明确涵盖法定赔偿项目,避免显失公平;

3⃣ 购买工伤保险:十级伤残赔偿约7-10万元,工伤保险可大幅降低用工风险。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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