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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工伤律师:广州番禺某工地分包公司未买社保,工人工地工伤九级,判赔19万+​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6-03-11 10:12:15


  引言:在广州番禺区某建筑工地,一名工人因工伤导致九级伤残,而分包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保,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19万+

案情回顾

1️⃣ 工人受伤经过

  • 原告(工人)于2020年3月17日入职东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从事打风炮工作,工作地点在广州市番禺区某街陈头岗输变电工程工地(具体地址已隐私化)。
  • 2021年9月20日,原告在工地搬运石头时,因钩机司机操作不慎,被掉落的石头砸伤,导致左肱骨下段骨折、左桡神经损伤

  • 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天(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后又在东莞常安医院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复查手术。

2️⃣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 2022年9月26日,广州市番禺区人社局认定原告所受伤害为工伤,用人单位为某公司。

  • 2022年10月31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原告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停工留薪期2021年9月20日至2022年3月19日

3️⃣ 公司情况

  • 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为许某丰(湖南嘉禾县人)。
  • 某公司未为原告购买社保,但投保了商业保险(电子保险单号:20**156)。
  • 工地总包方为广州番电某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垫付部分医疗费)。

4️⃣ 争议焦点

  • 原告主张劳动关系成立,要求某公司支付医疗费、工伤赔偿、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并要求许某丰(唯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某公司及许某丰辩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偿。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1️⃣ 双方主要抗辩观点

???? 原告(工人)主张

  • 劳动关系成立:

    原告受某公司管理,工资由法定代表人许某丰支付,工作内容属于公司业务范围,且公司投保了商业保险。
  • 工伤赔偿:

    要求支付医疗费38065.12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9885元、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 股东连带责任:

    许某丰作为唯一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应承担连带赔偿。

???? 被告(某公司及许某丰)抗辩

  • 否认劳动关系:

    称原告不是公司员工,未发放过工资。
  • 拒绝赔偿:

    认为原告诉求无依据。

2️⃣ 法院认定与判决

???? 劳动关系认定(关键败诉点):

  • 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仅能证明工伤事实,但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等)。
  • 微信聊天记录、保险单等间接证据不足,原告未能充分举证,因此不支持劳动关系成立(即不支持解除劳动关系诉求)。

???? 工伤赔偿(法院支持部分)

  • 虽然劳动关系未被认定,但工伤认定书明确用人单位是某公司,因此某公司仍需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 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

  • 医疗费5919.83元

    (仅支持原告自行支付的复查及手术费用,不包括总包方已付的32386.74元)。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000元(9级伤残标准)。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000元。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4000元。

  • 停工留薪期工资48000元(2021年9月20日至2022年3月19日,按8000元/月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

  • 合计:206919.83元(但原告主张的38065.12元医疗费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 股东连带责任

  • 某公司是一人独资公司,许某丰作为唯一股东,未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因此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未支持):

  • 原告主张的149885元(8000元/月×11个月)未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法院暂不处理。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法律依据

????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 第24条,工伤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若未买社保)。

  • 第32条,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法院支持72000元)。

  • 第41条,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支付(法院支持480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3条(股东连带责任):

  • 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于公司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许某丰败诉)。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广州番禺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 原告(工人)做得好的地方:

  1.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2022年9月26日认定成功),这是获得赔偿的关键前提。

  2. 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明确伤残等级(九级),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3. 起诉时主张全面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覆盖大部分损失。

⚠️ 原告(工人)不足及正确做法

  1. 未保留直接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转账、考勤记录),导致劳动关系未被认定。

    • 正确做法:入职时要求签订合同,至少保留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牌等。

  2.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未先仲裁,直接起诉被法院暂不处理。

    • 正确做法:所有劳动诉求(如二倍工资)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再起诉。

 被告(某公司)做得好的地方

  • 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虽不能替代工伤赔偿,但体现一定风险意识,亦可降低风险)。

⚠️ 被告(某公司)不足及正确做法

  1. 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导致需自行承担高额工伤赔偿(19万 +)。

    • 正确做法: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工伤赔偿风险极高。

  2. 一人公司未规范财务管理,导致股东(许某丰)承担连带赔偿。

    • 正确做法:一人公司应保持公私账目独立,避免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混同。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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